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2007年)
1月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27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通知中还对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和阅卷工作以及成绩下达和公布加以说明。
1月1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昆明召开第二批国外著名高校调研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①总结前一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②有关高校介绍调研工作情况;③说明调研报告的出版要求。
1月24~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审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及2007年主要工作的说明》;②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③审批《国际汉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④审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⑤讨论“博士质量分析”工作方案和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思路。
2月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教育评估的结果。此次评估对象为30所试办EMBA教育的院校,评估的性质为教学合格评估,评估方式为被评估学校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评估材料与专家组实地考评相结合。评估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招生管理、培养过程管理、师资队伍、教学效果、教育环境、办学特色等7个方面,涉及21个评估指标。此次参加评估的30所院校的EMBA项目全部合格。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的结果。此次评估对象是首批24所MPA培养单位,24所MPA培养单位全部通过教学合格评估。
2月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完善并发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②提高研究生培养和授予学位质量;③改革和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④调整学科专业目录;⑤加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工作;⑥加强学位信息工作;⑦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章程;⑧其他工作。
2月2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2006年硕士点定期评估结果及相应的处理意见:①对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硕士点,可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予权。②对于评估结果为“存在一定问题须经整改才能合格”的硕士点,必须进行认真的整改并于两年后提出重新评估的申请。③对于评估结果为“自评不合格申请自动放弃”的硕士点,自发文之日起终止硕士学位授予权;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硕士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硕士学位授予权。对于这两种情况,在学的研究生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在本专业学习,但应到其他具有该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申请学位,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月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整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同志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原副秘书长陈进玉同志不再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3月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国务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至立同志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讲话内容主要有:①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现状的分析;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采取措施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③发展和完善学位制度;④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的布局和结构。
3月13~14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在杭州召开200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①总结交流200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经验;②研究部署200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工作;③研讨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问题。
3月2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北京大学授予美国资深政治家和著名学者乔治·舒尔茨名誉博士学位;同意清华大学授予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安德逊,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柏敬诺·罗伯特,著名社会活动家、香港信兴集团主席兼董事长蒙民伟,美国微软公司主席比尔·盖茨名誉博士学位;同意同济大学授予欧洲著名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德国下萨克森州州长沃尔夫名誉博士学位。
4月2日
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①传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年工作的主要思路和重点;②研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面临的形势和对策;③探讨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科学规划、提高区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等问题;④结合“博士质量分析”工作总体框架,研讨如何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对“985工程”二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①总体计划执行情况;②各渠道建设资金到位和完成情况;③各子项目计划执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④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探索和创新;⑤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4月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对设置这两个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境外同类专业硕士学位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介绍了这两个专业学位设置的基本方案和组织与实施设想。
4月2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国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工作会议纪要。该纪要介绍了全国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2007年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对今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建议:①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观念是先导、教师队伍是关键、创新是核心、改革是动力、投入是保证;②博士质量分析要能正确、全面地估价我国博士生教育的现状及质量,并对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行科学分析;③要正确界定国家、地方和高校在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地方学位委员会的统筹作用;④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的质量和制度规范;⑤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4月2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相关单位通报了2006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违规情况,对违规考生的名单予以公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了北京工商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齐齐哈尔大学、汕头大学、广州大学、宁夏大学、解放军炮兵学院等高校在相关领域培养工程硕士并行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5月1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传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关精神;②总结交流2006年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经验;③部署2007年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5月1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北京大学和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开展“博士质量分析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该项课题研究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办杨玉良主任、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孙建立副司长担任项目研究总顾问,以北京大学迟惠生教授为主任的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课题组主持人为北京大学的陈学飞教授和人事科学研究院蔡学军副院长。
5月15~1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召开申报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工作交流会,16个申报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单位和25个申报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单位阐述了他们对所申请试点的专业学位的理解,说明了其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以及拟实施方案等。
5月1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协助进行全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调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总结本区域学士学位授予和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办法、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同时提供本区域学士学位授权学校名单和本区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
5月2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说明。该通知对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保密管理工作、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以及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都作出了规定。
中国艺术研究院获准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
5月2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了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中央民族大学等30所高校;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河北大学等8所高校;新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北京工商大学等31所高校;新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天津财经大学等17所高校;新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4所高校。
5月3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批准北京大学等24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批准北京大学等15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通知还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加以说明。
6月4日
教育部根据《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并经考核评估,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6月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文批准南京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从2007年开始授予建筑学专业学位;批准华中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厦门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继续行使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同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结果的排序表,部署了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同时公布了大连海事大学等15所2007年被通报批评的学校名单。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本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的指导思想,决定开展国家重点学科增补工作。按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重点学科一般按二级学科申请,医学门类中的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申请,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请。申请学科应是2001年前(含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申请学科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曾获得国家三大科研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②申请学科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曾获得不少于3项(含3项)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③申请学科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的主干学科。
6月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波大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该校工程力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和水产养殖等3个学科专业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6月2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北京大学授予台湾润泰集团董事长、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光华管理学院董事长尹衍樑,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终身教授乔姆斯基,台湾立时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度名誉博士学位;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授予韩国国民经济顾问委员会副会长、高丽大学经营学院教授鱼允大名誉博士学位。
6月26日
甘肃农业大学获准成为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6月2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承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分析研究”项目,袁卫教授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7月1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全国新媒体艺术系主任(院长)论坛执行委员会工作章程》。全国新媒体艺术系主任(院长)论坛执行委员会由同济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的王荔教授等9人组成。
7月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现行学位证书的版式和格式内容进行调整:①学位证书的版式由“开本式”调整为“单页式”;②学位证书内容不再包含学位获得者的“籍贯”和“学习年限”等信息;③调整后学位证书的材质为单页120克A4无荧光水印纸;④新版学位证书纸内夹有防伪图案水印和防伪油墨暗印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字样;⑤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十六位数;⑥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需在编号起始位置加大写英文字母“T”,专业学位证书的编号,其编号起始位置加大写英文字母“Z”;⑦新版学位证书自2008年1月1日启用。
8月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开展专业学位总体设计研究工作。该课题组由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任顾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玉良院士任组长,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蔡学军等13人为成员。
8月1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成立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沁平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琳、北京语言大学的赵金铭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的韩震教授担任,秘书长由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箭飞兼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成立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局长黄友义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何其莘教授、外交部翻译室姜江副主任、南京大学许钧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仲伟合教授担任,秘书长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穆雷教授兼任。
8月20日
教育部公布了审核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同时决定对进入增补阶段且评估结果不太理想的国家重点学科给予为期2年的加强建设期,建设期结束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将保留国家重点学科资格,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重点学科资格。
8月2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①讨论《中国博士质量报告》阶段成果;②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③报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会议围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专题,对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总体分析,认为质量观念、学科水平、培养机制以及科研投入是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会议还指出,要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进行改革;应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程;要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全方位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
8月2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北京大学试点培养国际法律硕士(J.D),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国际法律硕士的招生对象为国内学士学位获得者,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和LSAT考试。国际法律硕士的学习期限为3年,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北京大学可颁发相应的英文学位证明。
9月1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试点工作会议,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和吴启迪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宣布成立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②讨论并通过《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③讨论并确定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④讨论并确定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分工及秘书处工作规章;⑤总结交流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前期的准备情况。
9月21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了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考生报考资格的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实情况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时要求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招生单位进行情况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9月24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通知,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在2008年继续进行。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3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本省(区、市)范围内的初选工作;中国科学院所属学位授予单位的论文初选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组织进行。通讯评议阶段的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进行。
9月2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博士质量调查工作。本次调查的目的是:①建立和完善我国博士质量评价的标准和教育理论;②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目前博士质量状况,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③通过有针对性的、国际间的深入比较和研究,明确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与原因;④提出今后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方针、策略,建立起博士质量的保障制度和体系。
9月2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论证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9月30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北京大学试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跨学科博士生项目。该项目是基于社会科学类的学科特点,在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框架内,面对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对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问题有深刻理解、相关基础理论和知识扎实、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的各类高层次公务管理人员。课程涉及社会科学基础理论与研究方法、经济、政治、国际关系、法律等多学科领域,以打造博士生跨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该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30名。
10月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复同意南开大学授予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名誉博士学位;批复同意复旦大学授予香港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及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主席兼总经理李兆基名誉博士学位。
10月1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启动第八批博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工作。抽查论文的评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进行,军事学门类的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重庆大学牵头,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立项论证研究》工作,对在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北京理工大学牵头,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建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新机制的研究》工作,以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研究生进修班的管理。
10月1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对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考风考纪工作、监考人员的选派工作等等进行了部署。
10月2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国外高水平大学调研” 项目,并委托郑州大学作为协调单位负责项目牵头工作,参加院校为清华大学等70多所高校。
10月23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承担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与管理的研究工作。该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①根据我国国情和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与管理的特点和需要,借鉴国外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与管理的经验,对我国学科专业目录的设置与管理进行研究;②明确学科专业目录的功能与作用,提出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与调整机制、管理机制,以及各级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与调整的原则、标准和程序;③提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科建设与学科专业目录相关的政策建议;④起草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建立三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信息管理体系。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体系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组成,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承担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22个信息处理工作站不再承担此项工作。同时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建立并管理“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数据中心”,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年报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出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统计年鉴》。
11月2日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07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清代漕粮海运与社会变迁研究》等98篇学位论文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辫群的自反表示及其应用》等158篇学位论文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11月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国务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至立同志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讲话对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总体分析,指出了现存的问题,提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应采取的措施。
11月1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承担“全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调查与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并研究解决学士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月11日
教育部公布了审核批准的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名单。
11月12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清华大学牵头,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及其实施研究”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玉良院士为项目研究总顾问,汪劲松为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该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11月13日
“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结果。
11月1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武汉大学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状况调研和对策研究”项目工作,聘请武汉大学的顾海良教授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11月16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成立“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并召开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在我国设置和试办“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11月19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主要有:①规模与结构问题;②博士研究生课程现状调查及建设;③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④学位点授权现行机制利弊分析及改进方案;⑤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与改革发展战略。
12月7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该方案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及要求、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都加以了说明。
12月1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该方案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都进行了说明。
12月12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通知,明确教育部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对每个资助项目的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至15万元,资助期为五年,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按1:1比例配套支持。
12月17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在上海共同主持召开“基础学科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传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陈至立同志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讲话精神;②国外科学基金对高层次人才资助模式介绍;③讨论如何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研究生培养相结合;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课题《国内外基础学科后备人才情况分析及人才培养模式有关问题研究》汇报;⑤ 讨论我国基础学科后备人才培养及资助模式。
12月1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上海召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对各有关高校提供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证报告资料进行讨论和审议,确定实施方案。
12月25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了《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和《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章程分总则、组织、职责、经费、附则五个部分,共十二条。
12月28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对在我国设置和试办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关于EMBA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该基本要求对EMBA教育的管理体制、招生管理、师资聘任与管理、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论文撰写指导和答辩、教学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