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通讯员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办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加强杂志社与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学位主管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通讯员的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和写作能力,能经常性地为期刊撰写或组织稿件。
2.有较强的社会活动与组织能力。能为期刊的出版、发行和宣传工作出谋划策,并定期对期刊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聘任办法
1.经所在单位推荐、本人同意后,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通讯员申请表报杂志社。
2.对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考查、了解,确认合格后,由杂志社聘任并发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通讯员”聘书。原则上每个单位产生1名通讯员。
3.通讯员的聘期为3年,期满后对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突出者可续聘。
4.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的通讯员,其聘期自行中止,由其所在单位重新推荐人选。
三、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杂志社编印的《内部通讯》,了解杂志社的工作。
2.参加杂志社举办的通讯员工作会议及其他活动。
3.对通讯员撰写的稿件,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
4.被本刊采用的新闻稿件,可以“本刊通讯员”的名义发表。
5. 在所在单位和地区为本刊组织稿件,每个聘期内至少推荐或撰写稿件1篇。
6. 及时反映所在单位和地区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动态。
7. 为杂志社收集读者对本刊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8. 协助杂志社做好刊物的广告、宣传、征订和发行等工作。
四、其他
1.杂志社定期进行通讯员工作评比活动。杂志社为优秀通讯员颁发“优秀通讯员荣誉证书”,其工作业绩将由杂志社正式发文通知所在单位。同时,优秀通讯员名单将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或本刊网站上公布。
2.杂志社将定期召开通讯员工作研讨会,并适时举办通讯员培训班。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
二О一七年十一月
通讯员姓名及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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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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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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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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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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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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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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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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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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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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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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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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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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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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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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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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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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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学科建设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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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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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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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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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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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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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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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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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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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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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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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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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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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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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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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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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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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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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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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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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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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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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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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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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指挥技术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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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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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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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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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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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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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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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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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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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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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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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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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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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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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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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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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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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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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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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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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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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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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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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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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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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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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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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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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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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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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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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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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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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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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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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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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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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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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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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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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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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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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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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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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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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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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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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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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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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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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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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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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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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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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
李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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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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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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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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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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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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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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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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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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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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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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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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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勇 |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
林小艳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
李 延 |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
衷 华 |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
王 磊 |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
黄利娜 |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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