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例
邓 方 袁 粼 孙乐平 秦彦超 牛 越
摘要:基于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对高校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分析,关注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的内涵。以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践为例,构建了长效的博士研究生生源吸引机制、动态的博士研究生生源指标分配机制、科学的博士研究生生源选拔机制和高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协调机制为主体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践成效。同时也提出了在优质生源选拔、招生名额分配、导师权力监督等维度的讨论与展望。
关键词: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研究生招生
作者简介:邓方,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人工智能学院常务副院长;袁粼(通讯作者),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管,yuanl@bit.edu.cn;孙乐平,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秦彦超,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职员;牛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职员。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强力支撑[1]。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塔尖”层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最佳结合部,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主阵地[2]。因此,大力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不仅是当前研究型大学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任务,更是国家前沿科技人才储备的战略基础[3]。
近年来,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稳步扩大,从2020年的11.60万人增加到2024年的17.11万人,5年间增长了47.5%,其中,2024年招生规模较上年增幅最大,达到11.6%[4]。随着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招生规模与生源质量之间的“兼顾”困境逐渐显现,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及博士生教育质量成为高校提升培养水平与学科竞争力的关键课题。由此,高校发挥自身学科优势,联动优质资源与平台,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流程,构建稳定高效的生源质量保障机制对保证高校人才“效益”具有现实作用,对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内涵
“质量保障”的思想和实践源于管理学,后在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而形成的外部压力和内部担忧等多重挑战下,首先在西方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中产生,并逐渐向世界其他国家辐射开来[5]。理解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的内涵,应区别于企业管理,并优先厘清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意义以及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与教育质量的关系。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改革评价机制,建立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的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由此,在创新驱动的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背景下,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内涵重点体现在:发挥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核心主体作用,以持续创新为驱动力,推进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培养单位特色、依循高水平人才发展规律的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构建,为政府、学校、社会等关系体服务并提供质量保证。
研究生教育保障是包括生源质量保障、培养过程保障、学位授予保障和质量反馈保障在内的全程性体系[6],关系着研究生招生选拔、课程教学、科研训炼、成果产出、学位授予等多个环节的水平监测与质量保障。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排头兵”,二者具备相同的主客体和较为相近的内涵特征。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在体现培养单位主体功能及创新性目标基础上,又更聚焦于生源选拔的内在逻辑,以生源招收单位为主体,以学业水平和学术能力保证为基础,以学术创新促进为核心,以学科建设及生源评价、吸纳、选拔等机制优化为抓手,旨在遴选出理想志向高远、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广、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质量博士研究生。
二、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的建构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一个多元化的复杂系统工程,从生源的科学选拔到分类培养,再到学位标准的制定与监控,其内外部因素对质量的影响复杂多变。人才选拔环节位于全过程培育之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合学校学科优势、资源条件及生源情况等,北京理工大学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生源保障机制的革新与完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内外兼修:实施长效的博士研究生生源吸引机制
博士研究生对于高校的选择很大程度上源于高校及学科“硬实力”的吸引,即高校有能力满足其对于学业、科研、实践、未来发展等方面有较大“收益”的期待。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科研水平、奖助体系、国际化教育等多类因素均为博士研究生对于院校“考察”的重要指标。因此,不断强化高校及学科自身水平,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化建设对于博士研究生生源吸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高校的办学能力、培养水平以及高校的文化建设等需要通过全面完善的宣传机制得以展示,积极有效的招生宣传有助于高校树立良好形象,打造优质品牌。北京理工大学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坚持内涵建设与外部宣传并进,逐步形成了长效的博士研究生生源吸引机制。
1.内涵建设:“AI+DREAM”研究生教育模式
学校结合人工智能时代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和实践研究生教育改革举措,旨在通过智慧变革和泛在学习等方式,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AI+DREAM”研究生教育模式包含五个部分:①“AI+Discipline”:突破学科边界,构建“AI+学科”融合发展模式;推进人工智能学院建设;鼓励全部学生运用AI开展学习研究,允许博士研究生攻读AI硕士学位,实现复合型人才培养;建设学科交叉中心,高效利用资源,打破学科壁垒。②“AI+Resource”:围绕核心学科和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国内外资源,吸引高水平生源;引进国际知名学者和战略科学家、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等。③“AI+Education”:灵活招生,考生可随时申请AI初试,允许拟录取学生提前上课与科研;灵活培养,贯通本研知识图谱和新课程体系,杜绝重复知识点学习,推行学分互认、按需学习、按章考核、随学随考,学分“零存整取”,实现学生“以课程为中心”向“以实验室为中心”的转变;灵活评价,依托卓越联盟学术共同体,推进行业互评和AI评价,强化问答设计,实现从“重论文”向“重答辩”的转变。④“AI+Achiement”:引入AI导师辅助系统,提供智能科研、学业指导、心理辅导与个性化教育支持;应用AI职业规划系统,助力学生职业发展;持续收集反馈,优化AI系统,并提供导师AI技术培训。多措并举减轻导师指导负担,提升教学质量与指导能力,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⑤“AI+Mechanism”: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智慧督导机制,运用AI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评估,指导科学决策。推动“科教中心”建设,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将最前沿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育人资源,实现以一流科研团队打造一流教学团队,以一流科研平台打造一流教学平台,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高质量研究生培养。
2.平台建设: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化管理
学校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块,向考生发布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招考信息,帮助考生及时、准确、高效了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类政策和要求。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考生端可通过平台完成考生报名、专家推荐信发送接收、报考材料上传、准考信息查询下载、考核成绩查询、报库关键信息核验等;学院端可通过平台完成报考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专家分组打分、综合考核专家分组打分、成绩发布、考生信息维护等;研究生院管理端可通过平台完成政策文件发布、招生目录制定、分配计划下达、各环节学院上报信息审核、同步数据到培养端等,实现了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身份、全流程、全要素的信息化管理过程。开设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公众号平台,对相关招生信息进行同步并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保证考生信息获取高效便捷。同时,聚焦研究生教育长效信息化建设,建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多环节动态监测与评价子系统,通过分析各类博士研究生在招生选拔及后续环节的“数据表现”,反馈出利于博士研究生招生体系优化的可行性方案。
3.路径建设: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机制优化
招生宣传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学校、学院和考生的纽带,是考生报考的关键指南。为了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学校在招生宣传方面进行了多维度探索,逐步形成了招生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建设。在原有招生宣传管理人员队伍基础上,激励各学院、学科导师成为研究生教育的宣传主体和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实践者,在学校及管理部门的政策引导和信息化平台推送基础上,表达对博士研究生生源需求及评价的建议,并积极参与到实际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过程中,让博士研究生生源对学科及导师的了解更“接地气”。二是持续实施优秀生源工程,打造“生源基地”和“暑期夏令营”两品牌。“生源基地”根据学科特色和生源需求,选择近年来优秀生源来源稳定、培养评价较高、联系合作较多的高校或地区,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专项招生宣传方案。“暑期夏令营”由研究生院主办,统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使用办法及奖惩措施;各学院承办,按照“五个一”原则开展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一次“招生宣讲”,重点向营员介绍学院发展、知名导师、科研平台和科技成果等;进行一次“学科介绍”,邀请知名学者、学科责任教授介绍本学科研究方向、师资队伍、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和学科发展规划等;对接一次“师生交流”,安排导师与学生面对面互动,分享科研经验,畅谈未来发展,培育师生情感,拉近师生距离,增强学生归属感;组织一次“科技互动”,带领营员走进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团队,近距离感受学科研究平台、研究生科技创新作品等;开展一次“印象北理”,由在校研究生同营员畅谈北理生活、分享北理故事,感悟北理工“延安根、军工魂”的红色基因。三是积极拓宽博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渠道。在线上信息平台建设宣传的同时,通过线下宣传志愿者招募,召开博士生论坛及学术宣讲会,参与大型招生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强化面向考生的咨询服务,更加全面系统地考察、吸引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
(二)服务需求:探索动态的博士研究生生源指标分配机制
为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国家发展战略和实现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北京理工大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探索建立以国家急需学科专业领域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动态分配机制,结合学校发展需求和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形成以培养质量、成果产出和培养条件为主要评价指标的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学院研究生培养的主体作用,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持续提高研究生招生及培养质量。
1.服务国家和行业重大战略需求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并以此优化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招生结构。设“战略项目支持”专项名额奖励模块,对学校牵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相关的团队导师予以博士研究生名额支持,服务国防领域及工程领域重大人才需求。为服务国家急需学科人才需求,快速培养高精尖领域内优秀人才,对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兵器科学等国家急需学科,按照下达的专项指标要求进行分配并给予相应的配套名额支持。同时,预留博士研究生生源名额用于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制定专项招生简章及招生方案,严格选拔流程,按要求进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含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中关村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启元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国家急需人才专项等)、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人工智能协同攻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等招生工作,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储备提供支持。
2.服务学校、学院、学科及导师发展需求
按照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设目标,实施“顶尖工科、优质理科、精品文科、新兴医工”学科发展战略,统筹各学科门类博士研究生生源比例,促进各学科协调发展。设“标志性成果支持”专项名额奖励模块,主要奖励当年取得突出成果的导师或团队,包括新获批重大科研项目、新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新获批重点科研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其它标志性成果等。设“高层次人才支持”专项名额奖励模块,对符合人才执行期及岗聘类型要求的导师予以相应名额支持。在此基础上,对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等人才培养成果、高水平科技成果奖项等科研成果、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参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等方面具有卓越表现的团体及个人所在学院予以动态名额支持。同时,依据各专业学院招生学科情况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为招生学院分配基础招生名额。此外,为保证学院及导师发展的公平性与科学性,通过“负面名额扣除”模块,对导师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论文质量问题等进行相应名额扣减,并对导师招生名额、年龄限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具体说明。
(三)创新导向:建立科学的博士研究生生源选拔机制
创新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是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于学生创新水平、科研能力及实践素养的考察是博士研究生生源选拔的独特和重要之处,如何科学地对相关指标进行测量也成为了博士研究生生源选拔机制改革的导向标。北京理工大学积极施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并推进校企联合、学院学科交叉等生源选拔途径,坚持完善博士研究生考察评价标准,以期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博士研究生生源选拔机制。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推行与完善
为持续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北京理工大学于2015年起在部分工科学院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经过两年的实践,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于2017年在学校各学院全面实行。在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环节,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学校办学目标和学科情况,制定并公布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材料及办法等。组织学院和导师组按照相关办法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提出书面意见,进行公开公示并解答考生申诉询问。在综合考核环节,各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以学科或研究方向为单位,进行考核题库命制、面试现场提问与评分、录音录像信息记录、考核过程监督等工作。现场面试过程中,各面试小组采用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通过考生的主观陈述及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且难度相近的客观题目,对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取消了原有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统一专业课考试环节,积极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加强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对选拔、培养具有科技创新及社会服务能力的优秀人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完善博士研究生生源考察评价标准
北京理工大学在对“申请—考核”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形成了渐为完善的生源考察评价体系:试推行英语能力测试“快速响应+AI评阅”机制,保证基本英语能力水平考察的科学性与高效性。依据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在校表现、专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因素“观测”其研究兴趣、学习态度及学习能力;依据博士研究生的学术经历、科研成果、专业表达、自我陈述、实践经验等因素“评测”博士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学术品行;依据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储备及学术规划等因素“预测”其未来学业完成度与科研产出情况。将“观测–评测–预测”过程因素凝练归纳于“申请—考核”制的各环节下,对外国语听力、口语水平、专业基础水平和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水平论证分配相应的评价权重,并鼓励各学院学科在总体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性质,创新考核评价办法,细化具体评价因素,不断优化生源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同时,完善招生过程中对于博士研究生生源的心理健康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水平的考核评价标准,对情绪状态、认知能力、政治态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情况等具体评价因素进行论证要求。学校及各学院在完善博士研究生生源考察评价标准的同时,根据生源数据分析及培养质量反馈结果不断提升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强化“贯通学制”博士研究生生源规模及质量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三种,三种考试方式的生源在学习背景、招生环节、培养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源多来自于本校,学院及导师对生源的考察和了解较为全面深入,培养方式为较长学制下的贯通式培养。“贯通学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与高层次人次的发展规律更为匹配,博士研究生源能够在入门阶段较早地进行理论知识研习、科研工作介入和创新志趣激发,从而在后期的创新创造成果产出环节中有更具突破性的表现。抽取学校近3000名博士毕业生分析数据发现,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源在工科类、理科类、管文类的答辩成绩表现和评审成绩表现均在统计学意义上优于普通招考生源。因此,学校积极推进“贯通学制”博士研究生源招生工作,加大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源在招生录取中的比例,不断优化选拔流程及标准,并从中选拔部分优质生源进入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同时,推行实施“研究生顶尖生源招生专项”,对世界顶尖高校直博生给予专项培养保障,对相应学院及导师予以专项名额保障,助力生源质量及培养质量提升。
(四)导师为要:落实高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协调机制
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与培养质量保证同为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二者关联性较强。目前,我国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普遍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既是招生选拔过程中的关键主体,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随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渐为完善,导师在博士研究生生源选拔过程中的指导性意义也愈加明确。北京理工大学依托“AI+DREAM”研究生教育模式,通过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在生源选拔过程中的“育人”意识,提高导师选拔和培养优质生源的能力,逐步形成高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协调机制。
1.健全导师分类管理制度
研究生导师是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体力量,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机制是影响整个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客观变量[7]。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分类选拔培养与分层分类的导师相匹配,从而实现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效能的最大化。一是健全导师评聘标准。在确保研究生导师学术水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思想道德素养考核及指导力考核,将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选拔能力、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多个方面纳入导师评聘标准,确保导师评聘质量。二是细化导师分类管理标准。根据招生培养需求与研究生个性特征,将导师分为学术型导师、工程型导师、企业导师、跨学科导师组等,建立长效动态的导师分类机制,并对分类标准进行不断具体化与精细化。特别在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的背景下,积极推进校企联合卓越工程师导师遴选。从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中,遴选多名师德师风优秀、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强、人才培养质量突出的导师;并从企业遴选重大项目负责人、型号总师、技术领军人才等作为联合培养导师,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培养、学位授予等全流程工作。三是优化导师过程性评价,构建分层分类的导师星级考核评价体系,从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五个方面,对导师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鼓励博士研究生参与对导师的评价,将博士研究生评价结果作为导师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2.推进导师育人能力提升
一是建设“D-3E-4F+5G”导师专项培训体系,对导师人文素养、科研实践、论文写作等方面指导能力进行岗前培训,落实研究生导师全过程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选才培训环节,指导导师加强招生宣传,通过发挥团队优势,讲好学科故事,拓宽招生渠道等,促进学校与校内外优秀生源了解与沟通。同时,梳理招生选拔流程,突出研究生选拔的科学性、安全性与公平性,强调博士研究生的发展特征与优势,对资格审核、综合面试等过程中的关键考察要素等进行着重讲解,帮助导师有效实现“考官”与“伯乐”的双重身份。二是建立“驼峰领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包含“领航导向的分类培养目标”“双峰协同的师生优化匹配”和“长效赋能的优质资源供给”三部分。通过双峰协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一峰代表优秀导师(团队)、一流学科及前沿研究方向,一峰代表优秀本科直博生、偏才奇才博士研究生等,在新兴、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由卓越导师选拔培养卓越学生,并从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学术引导、创新实践等多个方面出发,为博士研究生源提供常态化的资源供给与教育支持,助力顶尖创新成果产出。
三、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效
在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探索与实践期间,学校强化自身学科建设,积极争取招生资源,扩展多类招生渠道,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成效显著提升。
在招生规模方面,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数量逐年提升,招生总数五年增长101%,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数增长92%。同时,不断拓宽专项计划招生类别与规模,2025年学校专项计划20余项,招生500余名,五年增长2.7倍。学校2021年首次获批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2025年招生人数较2021年增长6.5倍。
在生源结构方面,学校明确人才选拔目标,持续对各类生源进行结构调整与优化。学习方式为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的两类博士研究生录取数量及比例不断提高。2021年,学习方式为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录取数达到录取总数34%;2025年,此两类博士研究生招生数量五年增长1.3倍,占当年录取学生总数39%,其中世界顶尖高校直博生20余名。另一方面,以服务国家、行业及学校战略需求为导向,招生领域及学科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近年来,先后成立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专业学院,稳步推进珠海校区招生,新增智能科学与技术、碳中和技术与管理等交叉学科,推进各学科门类生源结构优化。
在“招生—培养”协调质量方面,根据博士研究生生源信息及综合考核表现分析,学校博士研究生生源在院校层次、学科水平、科研成果、学术志趣匹配度等方面提升显著。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有所增强,博士研究生源及导师在后续培养过程中的创新性科技成果产出、高水平论文刊表、重大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在社会影响力方面,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机制实行以来,学校多次受邀在全国研究生院工科研究生教育工作会、中国研究生教育国际论坛、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等全国性研究生教育会议进行报告,介绍研究生人才选拔举措与成果,并相继被光明日报、北京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受到广泛关注。
四、讨论与展望
北京理工大学在近年来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中,构建了渐为完善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体系,招生规模、生源结构等方面提升显著,同时实现了对学校全过程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的有效宣传。但对于博士研究生生源保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在以下方面仍值得探讨:
一是怎样的生源是优质生源?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生源将促进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已成为各单位的一种共识,最大限度地争取优质生源已成为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努力方向和目标。然而,何种生源可判定为优质生源,何种生源指标结构更益于后续的培养及学位质量,目前仍缺少着较为深入的理论认识及科学的测算办法。从招生前端出发,学历背景、考试方式、录取类别、考核成绩等因素可能是生源水平判定的重要方面。当前多数高校以“本硕985”“本硕双一流”等因素对生源水平进行评价,虽有一定的依据但有失全面性和科学性。从学生发展角度而言,科研产出、学位质量、就业质量等多类指标也应纳入到招生过程评价的宏观体系之中,找到招生过程和后续过程的连接点,以前者预测后者,以后者反馈前者,进一步丰富优质生源评价体系的内涵。
二是博士招生名额应被分配给怎样的导师?导师是博士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其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此背景下,导师招生名额的分配情况决定着其在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思考和行为,尤其是在“申请—考核”过程中的遴选逻辑。目前,国内高校在内部的招生名额分配办法中,总体均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建设目标为导向,对于杰出人才头衔、标志性科研项目、新引进青年教师、人才培养成效等方面,不同高校的分配侧重又存在一定差异。而通过调查,美国研究型大学一般对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指标不做硬性限制,但前提是导师须有充足的科研项目及经费,以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这与国内的科研经费博士有相似之处,但在部分国内高校,科研经费博士的名额分配同样较为紧张。由此,高校应结合自身办学特点,根据本校学科、导师、学生、计划数等情况,不断优化评价测算标准及权重,跟踪检测名额分配的有效性和满意度,形成动态科学的招生名额分配机制。
三是“申请—考核”制过程中导师的权力如何监督?2017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力”。较之传统的普通招生考核办法,“申请—考核”制突出了导师和导师组的主导地位,加强了导师的招生话语权。部分高校给予高水平导师充分的自主遴选权,遴选出的博士研究生体现出了优良的学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招生培养成效显著。但随着导师和招生单位自主权的逐步扩大,也可能带来由于权力滥用而导致的“学术腐败”“金钱交易”等问题。由此,对导师权力的监督机制成为了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公平性与科学性的重要保障。如何在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划清导师权力的边界,推进长效监督机制,将对导师权力的监督贯穿于招生、培养到学位授予的全过程教育体系,是值得高校重点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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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