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治理理论视域下交叉学科治理的构成要素与行动逻辑[1]

马廷奇  曹中汗

摘要:交叉学科治理是促进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学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议题。界面治理理论提出治理界面、治理功能、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四大要素,为交叉学科治理提供了崭新的分析框架。界面治理理论视域下交叉学科治理由环境、结构、界面及功能四要素构成,即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与学科治理现代化的治理环境、多主体协同与内外制度适配的治理体系、纵横交织的网络化交叉学科治理平台以及促进交叉学科发展与推动原始科技创新的治理功能。实践层面,交叉学科治理应以“跨界共生”创设开放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环境,以“制度创新”构建弹性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结构,以“数智赋能”打造网络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界面,以“价值耦合”实现多样化的交叉学科治理功能。

关键词:交叉学科治理;界面治理理论;构成要素;行动逻辑

作者简介:马廷奇,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天津 300350;曹中汗,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天津300350

 

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界定了交叉学科的内涵,建立了交叉学科放管结合的设置机制和调整退出机制。然而,受制于我国自上而下的学科层级制度体系的束缚,交叉学科建设在实践中面临着对传统学科管理模式的路径依赖,如对行政化主导、工具理性、严进宽出、垂直管理等传统学科管理模式的“锁定”[1]。据统计,截至20246月,共有240所高校自主设置了878个二级交叉学科(含重复命名)。自设交叉学科数量的急剧增长既凸显了交叉学科建设的政策导向和跟风设置的热情,也暴露了交叉学科管理制度失当或失效的深层次问题。因此,推动交叉学科建设与发展,必须突破传统的学科管理体制的束缚,实现从刚性管理走向柔性治理的转变。从理论层面来讲,“治理”强调多元协商及网络参与,其与管理的本质差异在于,治理打破了重点与非重点、主要与次要的格式化模式,彻底改变了科层制格局下的等级恒定法则[2]。通过梳理相关治理理论,我们发现界面治理理论范式具有独特的整合优势,能够成为整合合作治理、网络治理、互动治理等不同治理理论的元框架和理论基础。本研究在界面治理理论视域下探讨交叉学科治理的构成要素,厘清交叉学科治理的行动逻辑,旨在为交叉学科治理的理论构建与实践探索提供具有创新性的发展思路。

一、界面治理:交叉学科治理的理论视域与分析框架

1.界面治理理论的主要内涵

“界面”一词的原意是指两个物体相交汇、相接触的表面或者结合部位,在工程科学和计算机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它特指仪器和技术设备间的接口,或是用户与设备间进行交互的平台。美国学者西蒙(Simon)将“界面”作为区分人工物和自然物的关键方式,他认为人工物可被视为一个界面,这一界面处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之间,内部环境就是人工物的实质和组织构造,外部环境就是人工物运行所处的周遭环境[3],基于此,西蒙尝试构建一门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人工科学体系。可见,界面不仅将人工系统的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区隔开来,还是二者相互联结、互动的桥梁,更是不同参与主体和要素进行整合、交换的载体和通道。此后,“界面”这一概念逐渐被引入社会科学领域。我国学者李文钊受西蒙人工科学思想的启发,提出了治理的人工科学理论,将人工科学与治理现象融合,形成了界面治理理论分析范式。他指出,任何一个治理过程实质上就是治理界面的建构过程,治理功能和目标的实现需要依托治理界面来完成,从而有效应对环境的挑战。在这一理论框架下,治理界面、治理功能、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共同构成界面治理理论的四大要素。治理功能通过治理界面得以实现,而治理功能能否顺利实现,则取决于界面的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能否形成协调对称的格局[4]

具体而言,治理界面是治理实践行动中发挥作用的交互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种资源要素相互交织、深度融合,不同治理主体采取联合行动、协同治理,共同推动治理界面功能的实现。作为人工构造物,界面具有可塑性和变通性,人们会根据不同的治理功能和目标,构造出多样化的治理界面。根据治理的领域和层次两个维度,界面划分为横向治理界面和纵向治理界面:领域维度主要聚焦于横向的治理层面,它涉及治理的具体对象,一旦治理与对象相结合,就构成了实质性治理的内容;层次维度主要是纵向的治理层面,它涉及治理的范围,不同层级的治理其范围各不相同[5]。治理功能作为治理界面的追求目标,是治理主体在界面上开展行动后所产生的作用。一个治理系统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实现设定的功能和目标。通常而言,治理界面的功能可以从治理本身的内在价值以及治理所承载的社会意义两个维度来衡量。内部结构是治理界面的制度性支撑,涉及不同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模式,包括组织、制度、文化、网络等多重激励和约束行动者行为的结构性要素[6]。界面的类型不同,其内部结构也不一样,导致内部结构的组织和运行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差异。外部环境是治理界面的外部影响因素,包括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多重环境要素。外部环境与治理界面存在双向互动关系,环境会对治理界面构成约束和限制,而治理界面则通过适应或改变环境来实现治理功能。总之,界面治理理论通过引入“界面”这一理论概念对治理现象进行描述、解释、诊断、设计和规范,在政府治理与变革[7]、职业教育系统[8]、高校科技成果转化[9]及高校有组织科研[10]等研究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和实践验证。

2.基于界面治理理论的交叉学科治理分析框架

界面治理理论的构成要素及其逻辑关系为理解交叉学科治理现象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界面治理”是多元主体经由治理界面实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跨空间的协同行动,是高度复杂性情境下多元主体实现跨界合作的重要方式[11]。交叉学科治理是政府、高校、交叉学科组织、社会性组织等多元利益主体围绕交叉学科建设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共同解决交叉学科发展的重要问题,促进知识生产与创新的过程。相较于传统学科治理,交叉学科治理一方面要打破不同学科间的壁垒,变革知识生产模式,促进知识的多元交叉与融合创新;另一方面要加强不同治理主体的交流合作,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治理效率。界面治理为这种复杂治理系统提供了一种“化繁为简”的治理工具,在交叉学科的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之间构建起交叉学科治理界面,为不同治理主体进行交互、协同与合作提供了空间场域。通过治理界面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双向建构,引发交叉学科治理的内部结构变革,进而促进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的动态平衡,实现交叉学科治理的功能与目标。因此,界面治理理论视域下交叉学科治理可以被视为由交叉学科治理环境、治理界面、治理结构和治理功能等要素构成的交叉学科治理行为的系统性呈现与制度化建构(见图1)。

第一,环境是行为的刺激物,环境要素驱动治理变革。交叉学科治理环境会影响和塑造交叉学科治理界面的生成,并体现为交叉学科治理功能的实现及内部结构的变革。交叉学科治理环境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个维度,这些环境因素既为交叉学科治理界面提供资源和条件,也影响交叉学科治理界面中相关主体的具体行为。第二,治理结构乃是构建治理界面的重要支撑。交叉学科治理结构是由不同治理主体围绕交叉学科治理内容形成的权力结构、制度体系和文化氛围等要素构成,是实现治理界面功能的关键手段和有效工具。为了发挥交叉学科治理的应有功能,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叉学科治理内部结构,使之与外部环境达到平衡状态。第三,治理界面是交叉学科治理实践行动的平台,更是连接交叉学科治理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的桥梁和纽带。治理的外部环境资源通过治理界面被内部治理结构感知或接收,而内部治理行为通过治理界面来适应或影响治理环境。界面治理理论强调界面是治理行为的载体,具有多样化的特征[12]。根据交叉学科治理的不同层级和具体内容,交叉学科治理界面可以划分为纵向维度的治理界面和横向维度的治理界面。第四,治理功能是交叉学科治理界面的价值追求。对交叉学科自身而言,其治理功能在于促进知识生产与创新,推动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交叉学科治理的功能旨在应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类复杂难题和科技创新挑战,培养具备跨学科素养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  基于界面治理理论的交叉学科治理分析框架

 

二、界面治理理论视域下交叉学科治理的构成要素

1.治理环境: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与学科治理现代化

交叉学科治理的外部环境包括促进交叉学科孕育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等多重维度。其中,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与学科治理现代化是影响交叉学科治理的两大重要环境因素。一方面,知识作为交叉学科的基石,其生产模式的转型必然引发交叉学科生存和发展的深刻变革。从历史逻辑上看,知识生产模式经历了从追求学术卓越的模式Ⅰ,到注重问题解决的模式Ⅱ,再到体现协同创新的模式Ⅲ的渐进演化过程。特别是知识生产模式Ⅱ,注重在应用情境中进行知识生产,展现出跨学科性、异质性、有组织的分层结构和短暂性、社会问责与反思性、强调情境与使用依赖的质量控制等特征[13]。实际上,“交叉学科”与“跨学科”具有相同的本质特征[14],也因此知识生产模式对交叉学科治理的影响尤为显著。在这一模式下,交叉学科的知识生产源于社会问题的驱动和不同学科的交融,组织形式变得灵活多样,问责制度走向社会问责,质量控制转为多维控制。学科边界互相渗透,大学与政府、产业、社会之间的互动日益紧密,交叉学科治理更加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制度的开放性以及治理文化的包容性。

另一方面,学科治理现代化构成了交叉学科治理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其中,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基础性保障。中共教育部党组也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步伐。学科治理现代化不仅是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更是推动“双一流”建设、促进学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新时代语境下,“一流学科建设本质上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15]。社会政治环境对学科治理的要求和期待会直接塑造其学科治理行动的方向和路径。学科治理现代化应该彰显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大学学科发展规律,“在学科治理过程中体现多元、民主、协商及共治的现代化精神,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增强学科科学决策能力,实现学科精准化治理”[16]。因此,交叉学科治理必须适应学科治理现代化的社会政治环境,形塑一种和谐、民主、共在的治理文化生态,体现为治理主体的多元互动性、治理制度的跨界创新性、治理组织的自治契约性以及治理文化的包容生态性[17]当然,除了政治、文化环境外,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乃至国际环境都会对交叉学科治理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在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冲击下,交叉学科治理应构建具有弹性、稳健性的界面治理体系,通过适应乃至引领外部环境来推动交叉学科可持续发展。

2.治理结构:多主体协同与内外制度适配的治理体系

交叉学科治理需要依仗多元主体和完备制度的协同推进,因此,构建一个多主体协同与内外制度适配的治理体系,对交叉学科重大事务的决策与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叉学科治理不仅强调政府、高校、社会组织等外部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更为注重不同学科组织间的互动协商、资源共享与跨界合作。从治理主体的权力结构上看,交叉学科治理致力于打破传统的“金字塔型”权力结构,形塑“矩阵型”的扁平化权力结构,即不同治理主体间有序协商、密切联系,以实现关乎交叉学科集体利益的共同目标。塑造交叉学科治理权力结构,要鼓励不同学科组织的深度交融,规避学科组织间的恶性竞争,缔结稳固的交叉学科学术共同体;同时,强调权力主体的非中心化和互动性,打造以学术共同体为核心的治理权力结构,助推多元主体的共生互动与协同合作。然而,囿于传统学科管理模式的惯性束缚,交叉学科治理仍难以摆脱行政化倾向、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零和博弈,以及不同学科组织间的利益纷争。更有甚者,不同学科之间的文化冲突导致交叉学科学术共同体的建构步履维艰,各治理主体因过分追求自身利益而对“未知领域”的合作持排斥态度。在实践中,部分高校为迎合内外部行政权力的要求,对学科组织施以人为干预或行政化拼凑,忽视学科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学科系统层面的顶层设计,导致交叉学科组织间缺少实质性的联结[18]

交叉学科治理制度乃是交叉学科治理主体围绕交叉学科建设和发展而构建的一系列行为规则与规范体系,包括外部治理制度和内部治理制度。外部治理制度与外部政府及社会的需求紧密相关,通常是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强制引导并规范治理行为,其中包括交叉学科的设置和管理制度、组织建设制度及评价制度等。我国虽已发布《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但高校交叉学科的布局设计和质量保障制度有效供给不足。相较于传统学科组织的稳定性,交叉学科组织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特征,但目前国家及高校层面尚未形成规范化的交叉学科组织建设制度,导致不同学科组织间貌合神离,部分交叉学科组织甚至形同虚设。交叉学科评价制度是交叉学科治理的质量保障机制,不仅关乎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互动,更是交叉学科发展真正提升交叉性的组织保障。然而,由于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的跨界性及知识的广泛性,其评价难以形成统一化的指标体系,相应的评价制度也尚待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则是指交叉学科根据自身生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自然衍生出的规范准则和制度文化,是交叉学科学术逻辑的制度化体现。托尼比彻和保罗特罗勒尔曾以学科的文化属性为依据,将学科比作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学术部落”[19]。随着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不同学科之间的互涉日益频繁,但受传统学科阵地意识的影响,“学术部落”成员往往试图设置壁垒保护自己的学术领地,从而埋下了文化冲突的隐患[20]。交叉学科由不同学科交叉融合形成,涉及不同学科知识、范式、文化的交流融合。然而,传统学科制度内部的强分化和外部的弱整合,严重限制了交叉学科的发展[21]。在此背景下,交叉学科内部治理制度难以形成,并处于弱势地位。实际上,政府自上而下的外部治理制度,虽有其必要性,但容易导致交叉学科治理的行政化、功利化。在实践中,高校、学术组织因被外部指标裹挟,常常忽视内部治理制度的构建,最终造成交叉学科治理制度出现“内外失衡”的现象。因此,交叉学科内部治理制度才是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理念支撑,唯有交叉学科外部治理制度与内部治理制度相互适应、相互支撑,才能充分发挥交叉学科治理的结构效能和制度优势。

3.治理界面:纵横交织的网络化交叉学科治理平台

交叉学科治理界面是在交叉学科治理环境驱动以及交叉学科治理结构支撑下生成的,为交叉学科治理主体搭建了一个治理的平台,并成为联结治理环境与治理结构的载体。根据界面治理理论,从纵向和横向维度进行分类,可以将交叉学科治理看成一个纵横交织、网络化的治理平台。从纵向维度上看,交叉学科治理界面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首先,宏观治理界面聚焦于国家与社会对交叉学科的战略规划和现实需求。我国“自上而下”的行政导向模式,强调政府宏观引领和国家顶层设计,为交叉学科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和制度环境。同时,随着社会组织不断参与到知识生产过程,交叉学科治理也愈发重视社会公众的参与,并强调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尤其是“产业界通过资源服务、信息知情、建议咨询、共同决策等方式参与学科治理,已成为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提高学科建设效能的重要路径。”[22] 其次,中观治理界面则着眼于高校院系对交叉学科治理的制度设计和行动安排。作为交叉学科治理的关键主体,高校院系根据国家战略规划,对交叉学科的结构布局、资源配置、评价监督等制度进行设计。同时,作为中观治理界面,高校院系上承国家战略需求,下接交叉学科组织实践,不仅要进行大学内部的交叉学科制度建设,更需要鼓励学术团队、基层学者突破学科壁垒,积极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交叉学科发展。第三,微观治理界面则聚焦于交叉学科组织对自身治理的实践方案和行动实施。交叉学科组织是在学科交叉基础上建立的、为研究者提供对某一跨学科领域进行研究、探讨、交流、合作的平台,既包括虚体组织也涵盖实体组织,是交叉学科生存和发展的组织保证[23]。作为交叉学科治理的具体实践者,交叉学科组织承担学科团队建设、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多重职能。

从横向维度上看,交叉学科治理界面涵盖交叉学科设置与布局、建设与管理、监督与评价等职能的全过程。治理绝非仅仅是一套僵化的规则或一系列孤立活动,而是一个动态、复杂、系统的过程。首先,交叉学科设置和布局是交叉学科治理的起点。在交叉学科设置方面,我国已经规定了作为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设置管理程序,并鼓励高校根据自身特色自主试点设置交叉学科。交叉学科布局是交叉学科建设的核心要务,合理的学科布局能够促成学科间的功能互补与相互依存,构建生机勃勃的学科生态链,同时凭借多样化的学科种类和学科群优势提升学科生存能力与核心竞争力[24]。第二,交叉学科建设与管理是交叉学科治理的关键环节。这里的交叉学科建设指具体实践层面的建设,包括交叉学科组织建设、团队建设、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等。治理和管理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不存在脱离管理的治理。管理模式侧重以维护高校内部稳定为目的实施有效管控,而治理模式则旨在通过提升高校办学治校效率,推动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25]。实践中,交叉学科管理通过确保交叉学科建设各环节顺利运行,实现交叉学科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三,交叉学科监督和评价是交叉学科治理的有效保障。交叉学科设置与布局、建设与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接受监督和评价,以促进问题反馈、实现以评促改。相较于传统学科,交叉学科具有成果产出周期长、成果归属界定模糊、学科分类复杂、学科发展相对不稳定等特点,这使得交叉学科监督与评价的组织工作充满挑战。因此,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交叉学科监督与评价机制,并贯穿于交叉学科建设的各项事务之中,是保障交叉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4.治理功能:促进交叉学科发展与推动原始科技创新

交叉学科治理功能的实现是交叉学科治理界面的目标追求。作为现代学科发展的新形态,交叉学科建设是解决社会复杂问题和化解科技“卡脖子”难题的关键突破口。对于交叉学科治理这一复杂的组织系统而言,其治理功能可从交叉学科治理的内部效能和外在的社会意义两个方面来衡量。

从内部功能维度审视,交叉学科治理旨在促进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需要塑造规范化的交叉学科范式,设立多样化的交叉学科组织,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交叉学科体系。首先,塑造规范化的交叉学科范式是交叉学科发展的逻辑前提。交叉学科范式要遵循知识、组织、制度、文化四维度协同,实现知识生产从同质超越到异质化创新的转变、学术组织从有限协同到无限链接的拓展、制度体系从封闭区隔到开放共享的演进,以及文化形态从弥散多元到互融共生的融合[26]。其次,交叉学科组织是交叉学科发展的组织保障。交叉学科建设已经突破了传统学科的组织制度模式,强调以问题为导向、组建弹性和灵活多变的学术团队、建设交叉学科研究领域、促进团队成员的深度交流和整合。例如,美国大学率先建立了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交叉学科组织,从1986年到1996年,有280所大学设置了410个交叉学科项目[27]。第三,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交叉学科体系是交叉学科发展的时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在国家政策推动及学科建设政策支持下,我国交叉学科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建设质量仍待提升。交叉学科体系构建应致力于彰显我国大学学科发展特色,借鉴国外高校交叉学科建设经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交叉学科体系。

从社会功能来看,交叉学科治理致力于推动原始科技创新。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科学研究范式正发生深刻变革,学科交叉融合已成为推动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交叉学科体现着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提升,为孕育新科学思想、新文化、新技术以及新产业提供了强劲动能和崭新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交叉学科建设和发展对于推动重大科技创新、解决科技经济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问题的复杂化、综合化,单一学科研究范式和思维模式难以胜任科技创新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要求。据统计,1901年至2008年诺贝尔自然科学奖获奖者中,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和经历的学者比例持续上升,交叉性合作研究成果的获奖比例已接近半数[28]。由此可见,交叉学科不仅能孕育新科学、产生新知识,更能紧密联系实际,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交叉学科治理界面应充分发挥交叉学科蕴含的社会效应,打破传统学科治理模式的束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前沿和技术难题,鼓励开展基础性、理论性的交叉学科研究,将交叉学科治理效能转化为推动原始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

三、界面治理理论视域下交叉学科治理的行动逻辑

1.跨界共生,创设开放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环境

阿克尔曼(Akkerman)和巴克尔(Bakker)认为,“边界是导致行动或互动中断的社会文化差异,同时也暗示出两者的相似性和连续性,即中断的两个或多个边界以特定方式彼此相关。”[29] 可见,边界的存在并不是为了完全区隔不同组织或事物的联系,还是为了给不同组织或事物间的融合提供条件。跨界的目的在于共生,通过不同组织或事物间相互开放、跨越边界、创新融合,推动不同组织或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共生发展。不论是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还是学科治理现代化,都凸显出交叉学科对开放包容、跨界共生治理环境的需求。界面治理理论强调基于界面形成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对称的格局,而界面本身需要根据功能来实现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的协调,这本质上是一个适应环境演化的过程[30]。因此,促进学科间的跨界融合、加强政校企社的跨界合作,以“跨界共生”为核心理念,创设开放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环境,对交叉学科建设至关重要。

一方面,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多学科知识、组织的跨界融合,营造开放包容的交叉学科治理文化环境。交叉学科作为多元知识生产主体跨界融合、协同创新的学科形态,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促进不同学科知识的交叉渗透与裂变重整。此知识生产模式要求交叉学科组织超越传统学科边界,基于多维跨界和多元协同,构建超学科的学术共同体。因此,首先应遵循知识积聚和演化的规律,秉持开放融合的知识生产观,以共同解决复杂社会问题为目标,促进不同学科知识的跨界融合;同时,要打破学科界限,推进学科组织的跨界协同,构建去中心化、去行政化的扁平化交叉学科组织体系,如建立交叉学科研究院、跨学科学院(系),采用大部制、大中心建制模式等。另一方面,加强高校与政府、产业、社会之间的跨界合作,构建共生共享的交叉学科治理生态体系。交叉学科的发展深受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以及产业行业需求的影响,其治理涉及多元主体的跨界合作。为此,首要任务是促进“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联动,通过政府政策引领和国家顶层设计为交叉学科建设提供宏观制度环境,以高校的积极探索和学者的自主创新激发交叉学科建设的内生动力;同时,要加强高校与产业的跨界合作,建立互利共赢的交叉学科治理机制,实现信息对称与资源共享;积极拓宽社会公众参与交叉学科治理的渠道,提高交叉学科治理的社会效能,推动知识经济化向知识公益化的转变。

2.制度创新,构建弹性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结构

交叉学科治理涉及多元主体,其过程始终交织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要实现多主体之间的协同治理、优化交叉学科治理过程,构建弹性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结构尤为重要。治理不仅关乎“治理主体是谁”的这一核心问题及其所塑造的主体间结构关系,更深入“如何有效治理”的规则与制度层面。具体而言,“治理主体是谁”触及治理的表面结构,而“如何有效治理”则触及治理的深层结构[31]因此,一个弹性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结构包含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权力结构,以及内外协调适配的制度框架。在交叉学科治理实践中,治理主体的权力结构是通过治理制度得以发挥和体现的。故而,要形塑弹性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结构,制度创新无疑是关键所在。

一方面,以制度创新重塑交叉学科治理权力结构,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其一,鉴于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多样性及其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的分歧,亟须建立多元主体的协商制度。通过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商,促进不同交叉学科治理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尤其要彰显学术组织的地位与权力,营造自由、和谐的治理氛围,从而凝聚共识、达成治理目标。其二,制度作为规范行为的准则,对交叉学科治理主体的行为具有约束和引导作用。针对交叉学科治理中权力结构固化、行政权力盛行、权责界限模糊等问题,应构建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权责匹配机制。明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及行使范围,实践中可借鉴“行会式”决策模式,凸显学术本位的治理原则,保障学术共同体的决策权力得到充分尊重。另一方面,创新交叉学科治理制度,形成内外适配的制度结构。对外而言,一是创新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制度,优化交叉学科设置的规范机制,加强对高校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的审查和规范;二是创新交叉学科组织建设制度,实施全职与兼职结合的交叉学科教师聘用模式,完善交叉学科成果分配机制和教师学术晋升制度;三是创新交叉学科评价制度,构建多元化、适应交叉学科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政、校、企及第三方评价组织等多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对内而言,一是突破传统学科建制的束缚,加强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互动,营造开放包容、互融共生的交叉学科制度文化;推动交叉学科内部治理制度自下而上、由内而外的改革创新;二是尊重交叉学科成长和发展规律,体现其差异性和阶段性特征,构建交叉学科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交叉学科间的良性竞争和群体共生。三是赋予院系、学术组织更多的治理自主权,鼓励并允许基层组织探索差异化的交叉学科治理模式,为交叉学科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3.数智赋能,打造网络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界面

在数智时代,技术已深度融入教育治理的各个领域,交叉学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交叉学科治理的必然趋势。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Patrick Dunleavy在系统阐述数字治理理论时指出,“数字时代的治理核心在于强调服务的重新整合,整体的、协同的决策方式以及电子行政运作广泛的数字化”。[32]以数智赋能交叉学科治理,不仅能显著提升治理效率、有效降低治理成本,还能实时预判治理方向,对于构建网络化、高效能的交叉学科治理界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借助数字技术打破交叉学科治理的各层级壁垒,消除信息阻隔与信息割裂,构建政府(社会)、高校、交叉学科组织纵向贯通、紧密衔接的治理界面;另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贯穿交叉学科治理的全过程,搭建信息技术支撑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共通,形成交叉学科设置布局、建设管理、监督评价横向协同、一体推进的治理界面。

第一,以数字技术打破不同层级间交叉学科治理的信息壁垒,促进各层级治理主体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信息资源在系统间及系统内部的流动,实质上就是权力的配置机制和模式的体现,信息资源即权力资源[33]。交叉学科治理界面跨越不同层级,从国家战略规划到高校具体设计安排,再到交叉学科组织的实施落实,唯有借助数字技术的即时信息交流、成果快速分享和文化传播,才能促进各层级治理主体的紧密互动,为多元共治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二,借助数字技术打造一体化的交叉学科治理界面,提升治理全过程的效率和效能。通过数字技术收集并存储交叉学科治理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纠偏监管,实现设置、管理、评价等各环节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动交叉学科治理过程的可视化、智慧化、生态化,全面提升交治理效能。第三,借助数字技术建立交叉学科治理的多元协同运行机制,实现人与技术的和谐共生。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不同治理主体间的数据共享、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反馈机制,根据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优化,形成良性循环的多元协同运行机制。同时,在运用数字技术进行交叉学科治理过程中,需始终坚守人的主体地位,将技术仅作为辅助工具,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保持人与技术的平衡发展。

4.价值耦合,实现多样化的交叉学科治理功能

在学科治理实践中,当人们过度崇尚技术的外在力量或将其视为达成目的的唯一手段时,“有用性”的迷思便使人沦为技术的“奴仆”,扭曲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与系统结构[34]。这种工具主义的泛滥,使得学科治理异化为各学科利益争夺与学术权力博弈的工具,其功能只是为了追求形式的合理性与效率的最大化。相对于工具理性的功利追求,价值理性则着眼事物本身的内在目标,强调以内在的动机和正确的手段,去追求事物对主体所蕴含的深远价值与意义。在交叉学科治理实践中,切不可过分追求治理的外在效率、效能和工具价值,而忽视交叉学科治理内在的学术价值和文化精神;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前者为后者提供实现的基础与支撑,后者为前者提供方向和指引,共同推动交叉学科治理多样化功能和目标的实现。

一方面,以工具理性促进价值理性,实现交叉学科治理的学术功能。交叉学科治理学术功能的实现,旨在展现追求真理、真知的学术精神,形成多元协同、交流合作的学科治理文化,促进交叉学科知识生产与科技创新。这一功能的实现不能完全依靠价值理性的导向,忽视工具理性在交叉学科治理中的正面效应。实践中,交叉学科治理不能游离于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之外,任由交叉学科组织进行学术自治,而应以制度、规则为手段,以提升效率为目标,规范组织成员的学术行为,提高治理效能,进而彰显交叉学科治理的学术价值。另一方面,以价值理性提升工具理性,实现交叉学科治理的社会功能。交叉学科治理的社会功能聚焦于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推动交叉学科研究,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求。“一个社会的健全必须建立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之上,或者说,工具理性应当从属于价值理性,在价值理性所提供的目标和前提下发挥作用。”[35] 在我国学科制度体系下,交叉学科治理容易受各种外部指标的控制和影响,呈现出较强的功利化倾向,导致治理的社会效能难以发挥。因此,交叉学科治理要以价值理性为引领,在坚守学术精神、培育学科文化、注重学术创新的基础上,实现交叉学科治理的社会功能,避免治理过程陷入过度追求利益的泥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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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5年第5期)

 

 

 


[1]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大学治理现代化视域中的学科治理及其话语体系建构研究”(编号:22YJA88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