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发布

20249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这是我国首个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质量标准。随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基本要求》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进行了转载。

《基本要求》由概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其他四部分组成,突出实践性,强调创新性,鼓励多元化。《基本要求》的发布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引发了巨大反响,探索形成了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标准,以评价改革为牵引推动培养模式的迭代升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为指导推动培养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