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本刊讯 5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鼓励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通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为满足更多学生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需要,学生不仅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还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学习这些专业毕业后将具有一定的就业优势。
为解决学生后顾之忧,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