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事记(2004年)

 

112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教育部正式设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履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职责。

2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对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考试的考生资格进行重新核查。72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对部分已参加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的资格及其学士学位的真伪做进一步核查。

2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天津体育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新乡医学院、武汉化工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贵阳中医学院、云南财贸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等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对在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已被查实违纪作弊的836人做出的处罚:对于找人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的604名考生,给予 2003年考试成绩无效,并从2004年起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处罚;对于有其它违纪作弊行为的232名考生,给予“2003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罚。

210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郑州大学继续行使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批准沈阳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学位)、武汉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从2003年开始授予建筑学专业学位,并规定该授予权在评估合格有效期内行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权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中期检查的结论暂停或终止授权。

212

教育部下发《关于对试办研究生院进行评估转正工作的通知》,将根据《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由教育部组织对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研究生院的22所高等学校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教育部决定是否批准试办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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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我国医学学位体系改革专题研究第一次专家会议,就我国医学(重点是临床医学)学位设置及学位标准和培养模式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3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决定成立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探索我国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指导、协调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与应用部门的联系,推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

35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和教育部的通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章开始启用。

31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有关人员组成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的顾问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主任委员为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副主任委员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曾宪义教授、北京大学的吴志攀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勇教授。

3181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讨论并通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②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要点;③就培养会计硕士试点单位事宜征求委员意见;④讨论会计硕士参考性培养方案;⑤讨论会计硕士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31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向外交部办公厅通报了有关授予国外人士名誉博士学位工作的情况,以利于两个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对授予国外有关人士名誉博士学位事宜进行统筹规划与安排。至2003年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共批准授予138位人士名誉博士学位。

32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成立“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运送、保管等环节的保密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也成立相应的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部办公厅复函同意国家会计学院与清华大学于2004年联合招收会计硕士的计划。7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清华大学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人才。要求两校按照国家和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两校资源优势,做好会计硕士培养的工作。

325

为加快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项目”(简称“985工程”)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提高投资效益,教育部、财政部决定成立“985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并下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成立“985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教人函〔20043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北京大学授予美国化学家艾哈迈德·泽维尔名誉博士学位;同意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授予美国医学家徐旺志名誉博士学位;同意清华大学授予马来西亚前总统达图·马哈蒂尔·宾·穆罕默德名誉博士学位。

32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复函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意从2004年开始,允许各试点院校在EMBA招生中,招收少量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高层管理人员,招生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0%。

41112

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2000年批准试办的22所研究生院进行考核评估,专家组阅读了有关高校的自我评估报告,听取有关试办研究生院建设情况的汇报,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转正咨询意见。

41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成立第二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该届委员会主任委员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教授;副主任委员: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赵昆高级工程师,人事部人事教育司副司长范勇,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张文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叶取源教授和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陈皓明教授。

4222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河南科技大学召开2003年度学位授予信息汇总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工作研讨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汇总统计2003年度学位授予信息;②总结200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交流基层信息管理工作经验;③研讨一级学科信息年报方案及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方案。

430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2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并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58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山西大学承办“玻色—爱因斯坦凝聚及相关问题”研究生暑期学校。

514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了对2003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的结果。本次抽查共抽取博士学位论文160篇,通讯评议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进行。每篇论文聘请7位专家进行评议,评价意见表总回收率为94.2%。

51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教委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和各学位授予单位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部队总部等八部门于2004517联合召开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做好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狠抓考风考纪。同时,要各单位严格按照“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的要求,遇有突发事件,沉着冷静,稳定形势,及时上报,采取合理高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减少社会影响,做好相关工作。

520

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公布了 20032004年度入选的115部研究生教学用书,并对如何办理出版事宜加以说明。

524

教育部根据对试办研究生院的评估结果,批准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石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等22所大学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北京大学授予美国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亨尼斯教授名誉博士学位。

52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东北农业大学和华南农业大学为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52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有关人员成立第二届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是南京农业大学的陆承平教授;副主任委员是中国农业大学的汪明教授和四川农业大学的文心田教授。

63 

为确保“985工程”二期建设的顺利启动和实施,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教重〔20041号),确定了“985工程”二期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资金与组织管理等内容。该文件是“985工程”二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加快“985工程”二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7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第二十次会议的部署,设立《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2020年发展规划战略研究》项目。研究工作委托清华大学、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参加项目研究的单位有: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

68 

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了“985工程”二期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教育部部长周济主持,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对“985工程”二期建设的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会议标志着“985工程”二期建设正式启动。

6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0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结果的排序情况。此次排序的具体办法是:①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不同类别对各招生单位录取结果分别进行排序;②除工程硕士外,非西部地区院校和西部地区院校分别排序,非西部地区院校招收的西部地区考生与西部地区院校一同排序;③除工程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外,其它均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成绩的平均分、联考成绩总分最低分、外语最低分分别进行排序;④工程硕士按“GCT”考试录取平均分进行排序;⑤高等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按外语平均分和外语最低分分别进行排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类别为: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②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通知”还就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招生单位、招生学科专业领域、考试大纲、招生限额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说明。

610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召开2004年暑期学校工作研讨会,各承办学校介绍2004年暑期学校办学方案,研讨并交流了办好暑期学校、扩大宣传等事宜。

61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有关人员成立第二届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是中国农业大学毛达如教授;副主任委员为华中农业大学校长张端品教授、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慧鹏教授、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施季森教授和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谭向勇教授。

61617

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二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同期召开。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同志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同志出席开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第一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报告,组成了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了第二届指导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工作分工,总结交流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工作和经验,研究了今后法律硕士培养的有关事宜。

61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通知,对在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丁雪梅等37人获得“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贡献奖”。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通知,正式建立“国家重点学科基本信息数据库”,并开始实施国家重点学科基本信息年报制度。

62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授予荷兰物理学家特霍夫特教授名誉博士学位;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授予美国密歇根大学校长玛丽·苏·柯尔曼教授名誉博士学位;同意北京大学授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李·鲍林格教授、英国剑桥大学校长爱莉森·理查德教授名誉博士学位;同意复旦大学授予阿根廷总统内斯托尔·卡洛斯·基什内尔名誉博士学位。

7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同意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并对联合办学的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

7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批准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侨大学、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湖南大学、深圳大学等12所高等学校继续行使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批准河北工程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华侨大学、广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开展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工作。

77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补吴启迪同志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赵沁平同志不再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71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高等学校和部门、单位的建议,决定成立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设置论证专家组。专家组的任务是:①论证在我国设置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②研究、讨论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内涵;③研究制订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④研究、起草拟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有关说明。

720

为加强“985工程”二期建设的管理,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重办〔20042号),对“985工程”二期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职责、建设资金、检查验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了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817

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涉嫌非法进行网上买卖论文活动的有关网站进行了调查,并由信息产业部对存在论文交易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83192

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了“985工程”平台和基地项目专家审核会议。根据《“985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审核办法》,与会专家对各校拟建平台或基地项目的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核论证,提出了审核意见。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向有关学校反馈了专家的审核意见,供学校修改完善时参考。

93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关于做好2005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2912003831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9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开展《高等专科教育阶段学位设置》课题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有:①高等专科教育学位的国际比较和设置规律;②我国高等专科教育学位标准及其与其他学位的衔接关系;③我国高等专科教育学位的规范名称及其授予体系。

914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关于推荐、遴选20042005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通知》,对申报参选教材的学科分布和内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922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下发《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2004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决定》,批准《王龙溪与中晚明阳明学的展开》等97篇学位论文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用CGE模型分析征收硫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等139篇学位论文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92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浙江大学授予香港实业家查济民先生名誉博士学位;同意同济大学授予德国企业家冯必乐先生名誉博士学位;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名誉博士学位;同意中山大学授予香港实业家伍沾德先生名誉博士学位。

927

为加强“985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4117号),对“985工程”专项资金的预算、支出、决算、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928

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11工程”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高校对“211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每半年填报一次项目信息,以进一步做好“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和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同时下发《关于开展“十五”“211工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的重点为:①项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的进展情况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②主要建设成效和可能形成的标志性成果分析及具体支持措施;③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的分析;④项目管理运行的机制和效果;⑤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先在2003年底前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建设的44所学校进行。

108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等单位共同开展学位论文资源状况及管理与服务状况调查工作,以更好地开展“国家学位论文服务体系研究”项目,进一步了解全国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产出数量、收缴和保存、需求和服务等方面的数据和详细情况。

1012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通知,决定对2002912003831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抽查论文的评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进行。

101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200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要严肃考风考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打击各种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1018

教育部发函商请公安部协助调查网上出现的公开兜售200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部分考试试题及答案的案件,以确保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顺利进行。

1018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复函同意澳门大学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10212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专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论证在我国设置和试办“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

111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内容是研究、论证在我国设置和试办“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45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对在我国设置和试办“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进一步研究、  论证。

115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出《关于开展高等学校2004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将继续设立“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对每个资助项目的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15万元,资助期为五年,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按11比例配套支持。

111012

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了“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整体审核会议,会议由“985工程”工作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主持,“985工程”工作小组组长、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根据《“985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审核办法》,与会专家对学校“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听取了学校的陈述,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辩。专家经过评议,形成了审核意见,为批复立项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111324

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向学校反馈了专家的审核意见,学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对“985工程”二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部、财政部。

教育部、财政部在充分参考审核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上报的“985工程”二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批复立项,并下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同意“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通知》(教重函〔20041号),标志着“985工程”二期建设开始全面实施。

1117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卫同志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周其凤同志因工作变动,不再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秘书长。

113012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在北京召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讨会,各有关高校研究生院交流了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情况。

1279

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对定期评估方案及其有关问题进行研讨。

121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6个学位授予单位2005年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这些单位是:北京物资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军事交通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泰山医学院、聊城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理工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延安大学、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财经学院。

1229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部署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

1230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批复同意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石油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同时批复同意了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建设“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计划。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北京大学扩大EMBA招生规模并授予国际MBA高层管理班学员北京大学学位。从2005年开始,北京大学EMBA招生计划每年增加100名招生指标。